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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2010-6-28 0:00:00来源:武汉大学河南教学站【字体: 】【打印】【关闭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位于风景秀丽的武汉市东湖之滨、珞珈山麓,以其历史悠久、人才荟萃、风景如画闻名于世,法学院是其下属的一个学院。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与变化,法学院已具规模,成为拥有博士后流动站、七个博士点、二十个硕士点、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的重要法学教育基地。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教学与科研实力在法学领域均居于国内前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武汉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5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5人,硕士生导师87人。在老一辈法学家的辛勤指导和培养下,一批在国内外颇有影响的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其中有4人先后被评为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1人获全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人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人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1人获国家教学名师称号;1人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1 人被评为"武汉市十大杰出青年";在历届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评选中,我院中青年教师均有多人入选。
二十世纪两次著名审判,我院均有教师参与其间,并作出了重要贡献。1945年,当时的系主任梅汝教授作为检察官出席东京国际法庭,义正辞严地控诉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滔天罪行;八十年代初期,当时的法律系副系主任马克昌教授作为辩护人参加了对“四人帮”的庄严审判。特别是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1946年从哈佛来校执教至今,桃李满天下,为法学院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各单位纷纷提出创建学习型单位的活动。为丰富在职法律工作人员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武汉大学法学院将面对河南省及周边省份各政法机关单位或相关机构法律在职人员开设法律硕士(J.M)课程班,本班完全按照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教学,除了提供精品法律硕士核心课程外,还将为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员提供申请硕士学位的渠道,并实行课程成绩和学费对接,为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不脱产获取法律硕士学位创造条件。
【培养目标】  
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是给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能够以法律的头脑、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大量社会问题的法律专业人才。
该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招生对象】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
【教学优势】
1、武汉大学是中国百年名校,是国际公认的“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连续五年位居中国大学排行榜前八位。武汉大学法学排名全国高校第二名。
    2、免试入学,手续简便,先修学分后考试,边学边考,合理、有效地的利用业余时间迅速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满足个人发展、职业生涯规划需要,提高自身福利待遇。
3、参加本班学习享有多次申请硕士学位机会,所修学分录取后正式对接(不用重修),学分保留4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本班学员,可提前半年到1年申请参加毕业答辩
4、本科无学位学生也可报名,可同样申请硕士学位;
5、上课方式符合在职人员工作特点,每月利用一个周末集中授课一次,工作、学习、生活三不误,避免出现大量缺勤、缺考现象,规避补考风险。
6、授课教师全部来自武大,与校本部同样师资水平,80%为博士或博士生导师。全程郑州授课,无需长途跋涉,在省内即可享受武大优质的教育资源;
7、共享武大优质的河南校友资源,搭建互补多赢人脉关系。
【学习形式】
在职不脱产学习,利用周末或集中时间进行课堂讲授,学制3年,郑州上课(具体授课计划由武汉大学制定)。
【课程设置】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
邓小平理论、英语、法理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金融法、中国法制史或外国法制史、宪法学、国际私法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司法伦理学、成案研究、司法文书、涉外案例分析等。
(注:本方案仅供参考,以当年法学院公布的方案为准)
【报名条件】
1、大专学历:单纯参加本课程学习,旨在提高个人专业知识。
2、本科学历:本科毕业3年或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毕业),原所学专业不限、原学位不限(可招收本科无学位考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统一硕士学位证书。
【报名方法】
(一)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
    提交以下材料到河南教学站进行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
    1、报名费200元;
    2、报名登记表一份,可登录网站www.hnwhu.com下载或直接到教学站填写;
    3、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4、1寸蓝底彩照6张。
 (二)报考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网上报名:2010年7月1-13日,登录河南省指定报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的录入提交并牢记网报编号,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确认:2010年7月16-19日,考生本人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凡在武汉大学河南教学站报名登记的学员,均可由教学站代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由武汉大学河南教学站统一组织,在河南进行。
【入学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方式:
    1、初试:即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联考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3、考试时间及地点:10月30、31日参加全国联考,复试时间及地点可随时关注本网站(www.hnwhu.com)。
    (二)录取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收限额,我校法律硕士为自定指标、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我校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学员可先跟班学习硕士课程,在读期间需通过JM联考。参加课程班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学分四年内有效)、成绩合格、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审核通过,授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证书。
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颁发《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加盖武汉大学钢印。
通过每年10月份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正式录取为我校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者,将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证书
证书类型
报名条件
 备        注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免试录取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证书
大学本科毕业满三年(可招收本科无学位考生)
需参加10月份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学习费用】
课程班学费18000元/人;报名费200元/人;教材及资料费另计,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报名咨询】
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河南教学站
电话:0371-65790521    69127610    18937156999    15838299090
网址:www.hnwhu.com
E-mail: hnwhuzs@126.com
地址:郑州市北环路36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3号教学楼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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