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MPA)2010年课程班招生简章
MPA双证(学历、学位)、单证(学位)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简称MPA)是国际上通用的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在欧美发达国家十分流行,已发展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途径,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一起成为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
从2001年开始的MPA试点招生以来,MPA教育在我国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培训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单位之一,全国唯一一所集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三大应用学科于一体的财经政法院校,其学科设置与MPA教育培养对象的专业口径高度对应,雄厚的师资力量确保了MPA教育内在跨学科、复合性和应用性的教学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中南地区经、法、管三大学科的雄厚师资为倚靠,以优越的办学条件为支撑,以精益求精的教学管理为保证,举全校之力,精心打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的特色和品牌。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培养更多更好的公共管理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学开设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班,现面向河南省及临近省份招生。
一、培养目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旨在培养系统学习並掌握专业知识和综合领导科学,提高学员开拓创新能力;把握中外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增强学员宏观分析及战略决策能力;启迪发展思路,优化管理模式,激发创新意识;全面提升中高层管理者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领导管理水平,培养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际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对象
从事党政机关管理、社会组织与社会管理、企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文秘、公共关系、以及政策研究、管理咨询、人事与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的具有广泛切实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与微观财经操作知识的高级人才。
三、专业方向
公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经济与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财政、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安全等,还可根据人才培养单位需要,调整方向课程。
四、课程设置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英语、政治学、管理学、行政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学、公共政策学、公共经济学、领导决策与艺术、社会保障学、项目管理、公共行政学、地方政府研究、电子政务、管理经济学、绩效考评、定量分析方法、信息技术及应用、行政组织学、行政决策分析、西方行政学说等。
五、培养方式
在职不脱产学习,学制2年,利用周末或集中时间进行课堂讲授。
教学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研讨相结合,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发给学员讲授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研讨。需申请学位的学员必须通过每年十月份MPA联考;需申请学历、学位的学员必须通过每年元月份MPA统考,并须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程序。
六、报名条件
1.面向全国公安、司法行政、检察、审判以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非营利组织、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和组织招生。
2.单纯参加本课程学习,旨在提高个人专业素质者,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如需申请硕士学位,需满足相应的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具体条件参见《七、学位申请》)
七、学位申请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申请有关规定,本班学员提供两种学位申请渠道:
第一种(单证):学员参加本班学习,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此成绩结业后二年内有效),并通过每年十月份的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的全国联考[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后三年;考试科目包括英语、综合能力(数学、逻辑、语文)、公共管理基础,按当年学费标准补交学费,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程序。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第二种(双证):学员参加本班学习,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此成绩结业后二年内有效),并通过每年元月份的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入学统考(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后三年,大专毕业后五年;考试科目:初试科目包含英语、综合能力,其中英语100分、综合能力200分(数学75分、逻辑60分、写作65分))。按当年学费标准补交学费,并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计划完成所需学分,则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程序。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八、课程结业
学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加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钢印。
九、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1寸蓝底彩照8张;
2.申请资料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审核,参考个人背景、工作业绩和报名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学员按规定交纳学费,并办理相关进修手续。
3.向已录取的学员发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录取通知书》。
十、费用
课程班学费为12000元/人;报名费200元/人;教材及资料费另计,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河南教学中心 电话:0371-65790521 69127610 18937156999(于老师)
网址: www.chedu.com.cn E-mail:wd2009zs@126.com 地址:郑州市北环路36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3号教学楼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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