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在职研究生 河南省教育厅主办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协办
首页 | 通知公告 | 最新资讯 | 政策·解读 | 分数查询 | 招生院校 | 招生简章 | 真题下载 | 辅导资料 | 热点问题 | 在线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在职研究生 >> 专业硕士全解读 >> 正文

2009公共管理硕士(MPA)

2009-5-26 11:40:00来源:教育部【字体: 】【打印】【关闭

公共管理硕士(MPA)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天津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长安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天津财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长安大学、宁波大学。

纠错】【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习规划
·河南大学2008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MPA考前辅导复习资料下载
·2007年MPA考试大纲变化全面分析·2009公共管理硕士(MPA)
网上报名 | 现场确认 | 乘车路线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访客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2007-2008 Zaizhi.Haedu.cn , 河南在职研究生_同等学力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在职研究生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 邮编:450008